中山大涌一家具厂员工在火灾现场擅自行事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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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4/22
来源:网络 |
据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今年3月17日17时许,中山市大涌镇观泰家具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经消防到场后将火扑灭,现场消防人员告知家具厂负责人因需要完成现场勘查,在勘查人员未到场勘查前应告知保安及员工保护好火灾现场,不能破坏现场。
3月17日晚上19时,观泰家具厂老板许某让工人谢某看守火灾现场。
许某向谢某强调火灾现场不得擅自闯入,如发现复燃现象应立即报警消防部门处理。
晚上21时30分,谢某发现木糠有冒烟迹象时,却因不想麻烦别人,私自弄开警戒带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
18日早上7时许,有师傅回收木糠,谢某考虑到昨晚木糠清理量少不好回收,便再次进入火灾现场,把所有的木糠全部清理干净,致使消防部门无法对原始现场进行勘查。经查,谢某对破坏火灾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谢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认为应当依法对行为人适当行政拘留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项,决定给予谢某行政拘留十日。
消防部门提醒,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人员有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和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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