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进入了解详情
您的位置:中国木业信息网主页 - 会员新闻中心


兴鹏相框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广告语-潍坊市大兴相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3-23 来源:潍坊市大兴相框有限公司

    潍坊市兴鹏相框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实木相框、照片墙、相框墙的大型工厂,主要生产木制相框、木像框、松木相框、相框墙、照片墙、无痕墙钉、水平仪、工字钉、S钩、相框墙模板等各种实木相框及相框配件。兴鹏相框以其品质优良、规格齐全、工艺精湛,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而立足于市场,并远销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深受海内外客户的青睐。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文化内涵,提升兴鹏相框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兴鹏相框品牌广告宣传用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兴鹏品牌广告宣传用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三、征集要求

      1、具有行业特点,突出兴鹏品牌主体,贴切兴鹏品牌定位,反映产品优势,彰显企业形象魅力。

      2、语言简短精练,表意准确,富有诗意,具有亲和力和感染力,琅琅上口,易于传诵。

      3、用中文表达,文字简洁、用语规范、字数在12字以内。

      4、应征作品应附有文字释义,说明该广告语的创意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止。

    五、征集方式

      1、邮箱地址:liudaxing@sina.cn或401406313@qq.com

     2、QQ邮箱:853847477@qq.com,上传作品文字为word格式,大小不能超过1MB。

    六、评选与奖励

      1、作品评选由企业组成的评委会评定,获奖作品在2011年4月30日前通知。

      2、奖励标准: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创意奖五名,各奖励200元;鼓励奖二十名,各奖励兴鹏相框墙一套;

    七、其他事项

      1、应征者须保证原创作品,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若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3、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版权全部转让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也无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报酬。

      4、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5、请参与者详细浏览兴鹏相框官方网站http://www.gypxxw.cn

    

此新闻由会员企业:潍坊市大兴相框有限公司发布 请点击这里进入该企业的木业宝网站!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网站招聘|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传递信息价值 成就木业你我!木材网络世界可以如此精彩!中国木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