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清新区四个方面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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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8/1
来源:网络 |
清远市清新区森林覆盖率达68%,是林业大区,全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达200家,木材经营加工不仅关系到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对当地生态安全有重要影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森林法》要求,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构建稳定有序的木材经营市场,区林业局从四方面精准发力,为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健全木材经营制度。区林业局按照《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于2022年5月24日印发《关于规范木材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建立完善进出库台账制度,将台账检查工作纳入各镇林长制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将责任压实到企业管理者和属地政府,提高其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规定,合法开展木材经营加工,从源头上截断收购非法来源林木的渠道。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督查。构建多角度全方位巡查督查机制,一方面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和下属的区迳口木材检查站实行常态化行政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辖区各镇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出动人员280人次,车辆136车次,检查木材加工企业275间次;另一方面以区林长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木材经营加工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合力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了使基层群众和企业经营者更加了解木材经营加工政策,区林业局组织到有关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2年1月13日上午,区林业局副局长余镜洪带队到浸潭镇召开普法和解读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工作会议,宣传并落实《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和方法,参加会议的木材加厂经营管理者纷纷签下了《承诺书》,承诺依法经营管理,不收购松树疫木。6月13日下午,区林业局联合太和镇政府召开太和镇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会议,传达学习了区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开展木材经营加工要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要加强学习,从行为上规范起来,要积极主动,从工作上配合起来,认真重视木材经营加工工作,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我区木材加工行业规范有序。参会的木厂经营加工企业负责人在会后均签订了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木材经营生产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在开展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区林业局依托区木材检查站专项督查加乡镇林业站日常巡查的工作机制,保持打击木材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林区和谐稳定。2021年至今,我局共查处擅自收购、加工非法来源林木案4宗,没收松柴达8吨,松木制品约35.8立方米,并处罚金19446.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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