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范家具类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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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9/28
来源:网络 |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近日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浙江省家具行业政府采购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规范政府采购家具类产品验收的工作程序,建立家具项目验收标准化体系,推动家具验收流程规范化、推进验收标准系统化以及提升验收标准透明化。
《规范》提出,采购人可以根据财政资金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行验收方式或邀请专业质量检测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方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应邀请专业质量检测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并根据需要设置原材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采购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采购人组织协调。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内部应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机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遵循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为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规范》还对验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作了细化规范,包括确定验收形式及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前准备、验收开展、出具结论、采购人凭验收结论支付合同价款、不合格情况的处理办法、验收时间的约定、验收职责及内容等。其中,在具体验收方式上,《规范》根据采购项目金额大小对验收方式及项目提出了全方位、差异化的要求,为浙江省内政府机关、学校及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采购和非财政性资金采购验收提供了标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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