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
|
发布日期:2020/7/16
来源:网络 |
宿迁市自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坚持“严查、真抓、重罚”相结合,着力构建从发现到整治再到问责的完整闭环,真正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坚持排查摸底为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聚焦三类重点企业,对照“五个有没有”要求,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充分发挥基础网格作用,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逐村、逐企、逐户“过筛子”,确保应查尽查、一个不漏。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形成“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无遗漏,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基础支撑。
坚持整治整改为本,确保隐患除风险降。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从快,即知即改,发现一个、整治一个,不开口子、不留后患。对查实的3家漏统漏报化工企业,当即予以关停;对9家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生产、储存化工产品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并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对72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市级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各县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复查,确保整治彻底到位。
坚持严管重罚为要,确保震慑强成效好。坚持严管和重罚“两手抓”,对违法违规企业一律从严从快整治,对涉案人员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坚持“责任双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让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更追究法律责任。坚持“失管双罚”,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经常藏身出租厂房、出租方对此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等突出问题,专门出台《出租厂房业主、管理人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凡在出租厂房内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的,处罚承租方和出租方。注重查处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做到发现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坚持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切块设立100万元用于举报奖励,积极发动基层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及时查处并曝光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已公开曝光8个典型案例,12名当事人现身说法,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
|
|
木业信息网声明:
1.凡是本网原创的新闻报道,均会注明来源“中国木业信息网”,欢迎各媒体网站转载,请尊重知识产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木业信息网。
2.凡是我方网站转载的新闻,均会注明新闻来源,旨在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发邮件到woodinfo@163.com,我方1个工作日会做删除处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