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所有港口的最低减免标准公布!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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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3/5
来源:网络 |
新闻联播官宣全国所有港口的最低减免标准(各口岸港口只能等于或高于这个标准力度)和其它国家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减免政策时限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
国家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会议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为此,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投递障碍。二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收费。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会议指出,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会议确定,一是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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