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副局长组织学习讨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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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6
来源:网络 |
9月30日,王宜美副局长召集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研究讨论下一步工作措施。会议集中学习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并结合本部门职责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听取意见后,王副局长对如何做好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这次出台的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天然林重要指示,落实了十九大提出的深化重大改革的任务。大家要提高认识,把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对天然林保护修复的目标定位、重点任务、重大措施、建设机制、经费保障、组织领导等都做出了制度设计。要准确把握天然林的内涵,在保护的基础上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行分区施策。要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要严管天然林地占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天然林。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天然林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国家林草局已经成立了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也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研究审议天然林保护修复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责提出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建议,资源站、计财处要牵头草拟我省天然林保护贯彻实施意见,待国家林草局实施意见明确后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代拟稿报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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