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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花板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要求






    
1 范围

GB/T 4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在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用板的技术要求、统计计算和判定方法、测量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等。

本部分适用于GB/T 4897.1—2003中3.2所定义的刨花板。

本部分不适用于定向刨花板(OSB)。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489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897.1—2003 刨花板 第1部分:对所有板型的共同要求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厚度、幅面、两对角线之差、翘曲度、外观质量及共同指标应符合GB/T 4897.1—2003中5.1~5.5的要求。

3.2 理化性能指标见表1。

表1 理化性能指标

性    能 单位 公称厚度范围/mm
>3~6 >6~13 >13~20 >20~25 >25~32 >32~40 >40
静曲强度 MPa ≥14 ≥12.5 ≥11.5 ≥10 ≥8.5 ≥7 ≥5.5
内结合强度 MPa >0.31 >0.28 ≥0.24 >0.20 >0.17 ≥0.14 >0.14
表面结合强度 MPa ≥0.7
2 h吸水厚度膨胀率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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