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 普通胶合板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Plywood-Marking,packaging,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plywood for general use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GB9846.2定义的普通胶合板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至少由三层单板组成的胶合板。
2 引用标准 GB 9846.2 胶合板 术语和定义 GB 9846.6 胶合板 普通胶合板检验规则
3 标志 在每张胶合板背板的右下角应用不褪色的油墨加盖表明该胶合板的产品标准号、类别、等级、生产厂代号、检验员代号、生产日期或检验日期标记。 胶合板上加盖号印的等级标记见附录A(补充件)。
4 包装 胶合板出厂时须按不同类别、树种、规格、等级、批号分别包装。为防止板面污损,打包时面板应朝内。对有特殊要求的胶合板,可按供需协议包装。 每包胶合板须挂有标签,其上应注明:生产厂名、品名、商标、产吕标准号、规格、树种、类别、等级、张数和批号等。
5 运输和贮存 要用清洁、干燥、带蓬的运输工具运输胶合板。 胶合板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要防止搬运时的人为和机械损伤。
附 录 A 胶合板上加盖号印的等级标记(补充件) A1 胶合板加盖号印的等级标记 用 分别代表普通胶合板的各个等级。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上海市轻工业局木材行业管理处、长春胶合板厂、松江胶合板厂、光华木材厂、赣州木材厂、三明胶合板厂、黑龙江省林产工业研究所、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忠荣、李业录、何启兰、杨惠荣、徐剑秋、王继周、关 键、林国樑、赵淑慧、杨 虹。 GB 9846.7-88《胶合板普通胶合板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2月6日以技监国标发〔1992〕088号文批准,自1992年8月1日起实施 一、第3章第1自然段改为: “在每张胶合板背板的右下角应用不褪色的油墨加盖表明该胶合板的类别、等级、生产厂简称、检验员代号和生产年月的标记。需方自用的产品,可以根据供需合同规定,不加盖产品标记。”
二、第4章第2自然段中“张数和批号等”改为“张数和生产日期。” 刊载于1992年第8期《中国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