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要求: 1、夹板要求: a、夹板外观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胶合板国家标准一等品的要求。12mm厚以上的夹板(含12mm)必须使用杨杂以上等级的芯板,不能使用全杨木芯板,低于9mm的夹板可以使用全杨木芯板,但需保证不弯曲为前提。 b、厚度误差:18mm(±0.5mm),若用于CK产品的搁板时,厚度要求为±0.4mm ,15mm(±0.5mm),12mm(+0.5mm,-0.3mm),9mm(±0.5mm),5mm(+0.4mm,-0.3),3mm(±0.3mm)。 贴面前基板必须先砂平,保证贴面后板面砂光平整无波浪形波纹,每张板内厚度的最大允差为0.25mm。 c、夹板无胶迹,无霉变,表面无涂写污点(如铅笔印、圆珠笔印、粉笔印等污点)及杂物贴面,无脱胶,分层,边角缺损,无凹陷,压痕,横砂痕,划伤等缺陷, 板面不允许有腐朽、“船形”修补块等缺陷。 d、用于旁板的夹板外侧不允许有叠层离缝现象,里侧最多允许一处,且总数不超过10%,叠层处需砂平、离缝处需补平。旁板外侧不能有明显的矿物线,内侧不允许有密集的矿物线。 e、正面贴面材料无死节、夹皮、深黑色条纹、虫孔,拼接离缝、蓝变等缺陷,反面无明显缺陷;贴面不允许漏底(砂漏或皮太薄);贴面后板面无压痕和凹凸不平现象,无开胶、透胶、鼓泡现象;芯材(红芯、黄芯)、双色现象不允许使用,颜色偏黑的木皮不能用在浅色产品中(可用水擦试检验) f、无框橱柜的封边除搁板外其它部件必须使用枫桦皮封边。 g、同一张板正反面色差、花纹不能相差太大、同一批板色差不能相差太大 h、同一产品上,外表贴面材料对称部件尽量做到一致,纹理颜色相似,尽可能不使用乱纹贴面,踢脚板不得采用大花纹,旁板采用竖花纹,后背板原则上也应采用竖花纹,如板材宽度达不到时可采用横花纹。 i、含水率8~12%,超过12%不能使用。 2、部件弯曲度要求: 无框橱柜的旁板弯曲度应≤1mm,其它部件弯曲度≤3mm/m 3、胶水的使用:所用的胶水必须达到出口美国的要求。
二、加工要求 a、孔位的加工误差应≤0.5mm,配合公差应≤0.5mm,部件外形尺寸误差应≤0.5mm。 正面可见边口不允许有爆口现象,反面允许≤1mm爆口不超过2处。 b、封边边口不允许有胶迹,正面封边边口平直,不能倒圆,正面封边不允许有木皮接缝。 c、所有部件表面必须光洁平整,开槽、打孔处均需光洁,不能有刺手的毛刺存在。 d、加工过程中不能碰伤压伤部件表面,摆放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不能有尖锐的物品在表面拖划。 f、夹板表面不允许用502胶水修补,表面不能有胶迹。
三、木皮要求 旁板、吊橱顶底板、搁板需双贴枫桦皮,后背板、底橱底板、踢脚板、后拉条、顶加固条、抽屉底板允许单贴枫桦,反面贴奥古曼。
四、包装要求 部件送货时必须加以保护,保证运输中不会损坏部件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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